关于停办2021年迎春花市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及汕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严控聚集性活动的通知》(汕防疫指办〔202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停办2021年陆丰市迎春花市,由各镇(场、区)依托相关花卉店、花木养殖场设置若干分散点销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和各镇(场、区)要合理设置分散点,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加强管理,在方便群众就近购买的同时,防止人群聚集。在此倡议广大花卉种植户通过市场及网络销售等方式,为市民群众提供应节时花。
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来源:陆丰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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