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警力不足,确保我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招聘雇用3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雇用的原则。
(二)招聘雇用工作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男性青年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职位要求
(一)
年龄
18至35周岁(2001年12月20日至198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人员)的青年。
(二)
身高
165cm以上。
(三)
学历
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四)
报考职位
详见《2019年陆丰市招聘辅警职位表》
(五)
汕尾市户籍优先录取
五、报名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名地点
陆丰市公安局大门右侧信访室;
(三)
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退伍军人须带退伍证)、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同时填写《陆丰市招聘雇用公安局辅警人员报名表》。
(四)
准考证发放
2019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到陆丰市公安局大门右侧信访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一)
体能测试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体能测试,男子考1000米跑,合格成绩为5分钟。体能测试成绩只需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二)
确定面试人员
1.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举止仪表,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文化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
确定拟雇用人员
1.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面试成绩高低为序,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若面试成绩名次相同者,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对确定为拟雇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
体检
1.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
2.取得体检资格的拟雇用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二)
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拟雇用人员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雇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
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雇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八、雇佣
(一)拟雇佣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岗前培训合格,陆丰市公安局参照《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含在雇佣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雇佣;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雇佣资格。
(二)辅警人员工资由陆丰市财政保障,按每人每月3000元(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标准执行。
(三)每年陆丰市公安局对辅警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由陆丰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男性年满60周岁不再续聘)。
九、本公告由陆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8983014
附:1.《2019年陆丰市招聘辅警职位表》
2.《陆丰市招聘雇用公安局辅警人员报名表》
陆丰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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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观看招聘职位表和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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