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陆河县公安森林分局获悉,2月14日下午,该局接到陆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位于陆河县新田镇横陇村委埔尾村发生森林火灾。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经初步调查,该山火系新田镇村民刘某奈于2月14日中午到新田镇横陇村委埔尾村鸡心岭山进行作业时,期间不慎引起山火。 目前,涉嫌失火嫌疑人刘某奈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山火于当天下午已被扑灭,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陆河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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