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城区检察院依法对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陈慧敏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陈慧敏在任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1年违反《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等有关人事录用、调动法律法规,伙同他人伪造了包括其儿子在内五人的人事档案及录用、调动等手续材料,并指示下属及相关人员在上述材料中加盖相关单位印章,编造上述人员的就学、工作履历,致上述五人违规进入该市财政局和人社局,领取财政工资,造成了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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